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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6 17:46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崔浩申请执行刘佳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崔浩向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提出悬赏公告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佳,女,身份证号码152302198608170025

案件标的:10万元

凡向人民法院举报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促使案件全部执行的,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申请人的申请,给予奖励1万元。

法院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执行人员:王 骞

座 机:0475-7923989

手 机:13804754097

二0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来源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编辑 ┃ 郝佳瑞

审核 ┃ 韩晓燕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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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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