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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6 17:33

第32期 诉前调解化纠纷 当场给付促和谐

第32期 诉前调解化纠纷 当场给付促和谐

诉前调解化纠纷

当场给付促和谐

第32期 诉前调解化纠纷 当场给付促和谐

近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当庭履行给付义务,有效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简介

2017年9月5日,被告白某某因生活所需向原告张某某借款25000元,并约定2018年9月5日偿还,借款到期后被告白某某偿还了20000元,剩余5000元至今未偿还,原告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尾欠款5000元。

调解之路

接到案件后,调解员兼顾双方当事人利益,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沟通协调,从多方面展开调解工作。一方面,告知被告拒不支付欠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不主动履行债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结合情理与法理建议双方当事人互相理解,进一步帮助双方当事人缩小分歧。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白某某向原告张某某当庭支付5000元借款,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第32期 诉前调解化纠纷 当场给付促和谐

诉前调解是定纷止争,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把矛盾纠纷解决在立案受理前的调解方式。左中法院将继续坚持树牢案结事了理念,大力推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加大调解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文字 | 王 芳

编辑 | 郝佳宁

初审 | 张晓东

终审 | 赵根兄

原标题:《第32期 诉前调解化纠纷 当场给付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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